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计划编号:20182680
(二)项目受理编号:惠公易采市直【2018】239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盐辅助执法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四)最高限价(元):人民币:1326600.00 元,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服务类项目需要说明清楚时限,格式:1326600元,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报价方式: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报价
二、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
1、 收到采购人邀请的单一来源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广东省盐业集团惠州有限公司)
备注: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的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提交《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及对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可以参见《附件二:一般投标格式文件》,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响应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谈判响应供应商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谈判活动将会预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同时,对法律、法规的相关依据进行说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 收到采购人邀请的单一来源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广东省盐业集团惠州有限公司)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谈判响应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4、 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5、 单一来源文件响应谈判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6、 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备注:广东省财政厅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下称“省厅公告系统”)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固化”了谈判公告的格式,暂时无法修改,因为我中心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有关条款特别说明如下:
1、关于谈判公告“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和“四、采购数量”的问题,由于“省厅公告系统”固化的原因无法针对具体的项目作出具体描述,详细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的“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及“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关于谈判公告“七、购买谈判文件”的问题,我中心是公益类集采机构,按我市政府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不收费,供应商无需购买谈判文件,可以在我中心网站上自由下载电子稿谈判文件。
3、关于谈判公告“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的问题,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报名是指在网上报名,无需到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是7个自然日或以上。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18年12月19日0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方式:通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交易平台集成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数字认证证书,谈判响应供应商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唱标进行加密、签封、递交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操作。
2、供应商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点击“网上交易服务大厅”,点击“政府采购”进入政府采购网上交易服务窗口,查阅“办事指南”→“操作指引”,了解申领广东省数字证书(简称广东CA)、网上招投标的操作要求。
3、供应商点击“登录&注册”→“企业注册”,完成申领办理广东CA证书的相关工作,广东CA办理咨询电话:0752-7121031。供应商办理完成审核手续成为正式会员进行网上招标投标活动,可以参加该项目投标。
4、谈判响应供应商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成功报名投标后,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http://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020-83188500,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三)发布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述两个平台同时发布,因技术推送的原因不一致的,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
四、交纳保证金时间和方式
(一)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自2018年12月19日0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0日17时30分。谈判响应供应商通过对公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中国工商银行对小额(一般是5万元以内)划转在周末不受影响,跨行划转由于受人民银行在周末不转帐的影响,因此,谈判响应供应商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对公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小额)在周末不受影响,跨行不能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对公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窗口在周末不办理交纳投标保证金。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6000.00 元,谈判响应供应商在系统打印交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帐号。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响应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已报名本项目。谈判响应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谈判响应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四)严禁谈判响应供应商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交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交纳保证金信息,视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谈判响应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访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登录系统自行核对保证金是否有效。系统自动核对谈判响应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交纳时间以及是否从谈判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等相关情况。若发现上述情况均满足,但是系统仍视为无效,请自行检查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企业基本帐户与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帐户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及时在系统上修改企业基本帐户并上传开户银行的依据文件,并再重新对帐一次(或者重新汇入投标保证金),成功对帐之后才能提交电子唱标。系统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六)为确保保证金交纳有效,请谈判响应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三天到银行缴交保证金。成功交纳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达系统为准,逾期视为谈判响应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一)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自 2018年12月19日08时30分 至 2018年12月20日17时30分 ,方式:通过系统提交。
网上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予以退回。由于未提交电子唱标将会影响到谈判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含纸质唱标文件校核电子唱标)、评标、定标等环节的网上操作,因此,此后提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不予接受,并视为谈判响应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 2018年12月24日09时00分 至 2018年12月24日09时30分 ,方式:通过现场提交。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签到,谈判响应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的唱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果谈判响应供应商没有递交纸质的唱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将视为谈判响应供应商放弃投标资格。
(三)开标当日,法定代表人或该项目被授权人的交易员必须亲自带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进行网上投标签到,缺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进行投标签到,交易平台将视为谈判响应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
(四)交易员和随同人员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通过交易平台上预先进行了网上设置并提交,未在交易平台设置并提交的交易员、随同人员不能参加开标会议。
六、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4日09时30分 。
(二)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三)开标方式:网上开标对已经提交了电子唱标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由交易平台自动完成。
七、开标现场将以纸质唱标文件校核电子唱标文件
网上解密电子唱标文件后,中心、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将当众拆封纸质的唱标文件并现场核对电子唱标文件,经校核,如果发现纸质唱标文件与电子唱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现场提交的纸质唱标文件为准,并由谈判响应供应商在打印出具的电子唱标文件一览表上签名确认修正。
(备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WORD格式通用投标文件格式下载:可在交易系统“投标工具”→”参与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栏里,在“模版”列里下载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模版。投标文件格式为谈判响应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参考,最终格式将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2-2873605
(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 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
联系人:蓝小姐
联系电话:0752-7121077
九、质疑受理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的单位名称: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质疑受理的单位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成路13号
质疑受理的联系人:朱小姐
质疑受理的联系电话:0752-2873605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