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开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开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招标项目名称:开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招标(招标编号:KPCG2015-031)。
2、用途:业务开展。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六套、婴儿辐射保暖台一套、婴儿培养箱十套。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 投标人应当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Ⅱ类或者Ⅲ类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
4、 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5、 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培养箱)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0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2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自行支付邮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
4、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5、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培养箱)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第4项除外)交我中心核对。我中心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五项的复印件和第6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3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3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余宇帆/龚志清
联系电话:0750-2239388/0750-3503824
传真:0750-2200980/0750-3503827
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