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公益伙伴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141F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401]-3012号)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容、数量及服务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公益伙伴日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组织公益伙伴日相关活动;
3. 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注:项目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投标报价超出上述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 投标人须为中或小或微型企业(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保证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可参加本项目,不受限制;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 月 8日~ 5月15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第1或(1-2)项资料。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前来办理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8 日14: 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5月 28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民政局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 0756-231107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先生0756-3361023(项目咨询)
邱会芳0756-3361012(标书售卖) 钱小姐:0756-3361282保证金事项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传 真:0756-336119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