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镇龙中心幼儿园专用家具、幼儿玩具及用具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广州标书制作
2015-04-27 10:08: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
萝岗区镇龙中心幼儿园专用家具、幼儿玩具及用具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对萝岗区镇龙中心幼儿园专用家具、幼儿玩具及用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77-14GZTP01C018,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4月27日至2015年05月04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0877-14GZTP01C018。
- 采购项目名称:萝岗区镇龙中心幼儿园专用家具、幼儿玩具及用具采购。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30399(其他家俱(包括教学用家俱、科研、医疗等专用家俱))。
- 采购预算:196.1302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如下本国产品: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交货(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 |
交货地点 |
质量
保证期 |
最高限价 |
1 |
幼儿专用家具 |
1批 |
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以及验收。 |
用户指定地点 |
3年 |
42.1405万元 |
2 |
幼儿玩具用具 |
1批 |
80.3344万元 |
备注:投标人应所有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某个包或子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投标人能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及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4月27日起至2015年05月0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工 |
采购人联系人: 陈工 |
电话:020-37816286 |
电话:020-82116920 |
传真:020-37816137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
联系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综合研发孵化区创意大厦B2附楼2-3楼 |
邮编:510080 |
邮编:510663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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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3602031409200624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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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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