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乳源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乳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乳源县银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分公司的委托,就乳源县大布镇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人: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分公司
二、项目编号:RYCG15-18
三、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大布镇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第三次)
四、采购总预算: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陆仟伍佰壹拾玖元捌角(¥1,346,519.80元)
五、项目内容:
自来水工程材料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1、公示期: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9日五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点击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招标规定。
注:行贿档案告知函查询需带资料:①介绍信(被介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申请书或申请表;③被查询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4月23日起至2015年4月29日办公时间内(除星期六、日)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3、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9日10时;(9时30分开始受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室。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19日10时。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51-5375038 电话:0751-5383452
传真:0751-5375038 传真:0751-5383452
联系地址: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 联系地址:乳源县鲜明南路
邮编:512700 邮编:512700
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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