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 阳春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的委托,对 阳春市三防办防汛预警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YCSF-HW-1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 阳春市三防办防汛预警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一: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铜锣 |
1250套 |
本项目中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以子包为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4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 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经销、代理等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三) 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4月20日8时30分起至2015年4月24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5月10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2日14时30分(注 14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12日14时3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十四、银行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公司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梁小姐
电话:020-32315516
传真: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510610
采购人:阳春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地址:阳春市东湖西路15号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