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标书编写】烛火标书编写制作服务协议书
2014-12-04 16:42:36 来源:烛火标书中心 点击:
烛火标书编写制作服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广州市烛火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二、服务内容:
采购项目投标书撰写、审核、标书封面设计、打印。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投标所需材料和资质文件及与制作相关的竞争对手资料,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泄露任何信息。
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文件为甲方制作投标书,并指导其相关人员投标。
3、甲方应支付乙方标书制作费用 元(小写), 元整(大写)
4、标书咨询服务费 元(小写), 元整(大写)
5、标书封面设计费 元(小写), 元整(大写)
6、标书打印费 元(小写), 元整(大写)
提供标书正本副本、电子光盘。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材料进行标书撰写,对其内容不承担法律责任,如甲方向乙方所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及时、不真实等导致废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退还预付款。
2、乙方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书,但不保证中标。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交付,乙方将退还甲方预付款。
五、支付方式及交付时间:
标书费用合计 元( ),甲方在接受制作完成的投标书时,同时支付给乙方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利拒绝交付制作完毕的投标书。
如双方确认合作,则需在本协议签订之时支60%的预付款,余款在交付投标书时付清。
执行日期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六、服务期限: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开始,到交付预算文件之日结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